Friday, July 17, 2009

ESPY nip



Kobe Bryant and wife Vanessa at the 17th Annual ESPY Awards

PR Photos

10 comments:

a soul deranged said...

she having some serious nip slips in that picture

footballrivalrie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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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a B said...

That is crazy. I've never seen anything quite like that before.

Chick said...

Are those nips?!

梁爵 said...

2019.10.20酒店經紀酒店上班調查,高達7成上班族對目前職場不滿,尤其在薪資、工作氛圍以及職場階級相處等不滿比例逾4成。多數上班族女性對酒店工作想當的榮譽感,更有高達7成4上班族有酒店兼職計劃在1年轉職酒店小姐。知名酒店經紀今天公布「大學生、上班族酒店打工調查」,調查結果顯示,9成大學生對於酒店兼差任職感到興趣,其中對酒店薪資比例最高,達33.8%;有42.8%不滿白天工作薪資,第三名則是對企業管理方式不滿達51.6%。

梁爵 said...

2019.10.29台北市八大行業酒店上班即時新聞:隨著近年知名網紅跨國賣淫,讓酒店工作市場發展酒店小姐接S(性交易)崛起,然而有特別性服務文化仍為消費者的青睞,如:顏射(精子射在臉上) 、口交口爆(精子射在嘴裡) 、戴套肛交進行交易專業精緻化,也大大提昇上班族願意酒店兼職提高薪資水平,尋找優秀人員的意願。本次大學生酒店兼差有為1節最高可達$200元,對於找兼職求職者可以說是敞開大門,彈性排班的多元酒店上班就業機會,釋出兼差兼職酒店打工最高可達$100K。本週還邀請「知名酒店經紀有限公司」,以[翻轉低薪、搶救年輕人]為軸心,致力於推動八大行業酒店上班為目標。歡迎就業、轉職、兼職需求的民眾把握難得八大行業徵才酒店小姐的機會,著正式服裝至現場與徵才直接面試,找到合適的酒店工作。

梁爵 said...

2020.12.03酒店工作-台北酒店專業經紀人台北市1名25歲王姓男子,日前帶黃姓【酒店小姐】【酒店公關】女友到寧夏夜市逛街,孰料,2人一步出小北百貨時,王男突遭7名惡煞伏擊,雙腿均被瑞士刀砍傷,歹徒得手後迅速離去,女友嚇得趕緊報案,所幸王男經治療後已無大礙;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這批惡煞具有幫派背景,還涉及另起砸車鬥毆案件,將進一步追緝7名惡煞到案說明。警方調查,本月20日凌晨3時許,王男與黃姓女友前往小北百貨購物,結束後2人一同步出店外,突遭7名惡煞攔住去路,並朝王男噴灑辣椒水,女友拿起手機打算報案,卻遭1名白衣壯男喝止,7名惡煞分持棍棒痛毆王男,還持瑞士刀猛砍3刀,導致王男雙腿均有開放性傷口,頭部也有撕裂傷,歹徒逞凶後隨即離去,過程不到2分鐘,王男則被送往馬偕醫院,經醫師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王男應訊時供稱,他並不認識對方,亦未與人結怨;警方清查後卻發現,王男從事酒店經紀工作,當晚他與女友從公司離開時,隨即遭到歹徒開車尾隨,從中山區一路跟到寧夏夜市,再趁2人疏於防備時下手,7名惡煞僅瞄準王男雙腿砍殺,警告意味濃厚,不排除雙方存在經紀糾紛,警方將循線追緝7名惡煞到案說明。

梁爵 said...

2020.01.08酒店打工寒假即將到來高雄市大同一路一家酒店,昨日深夜23時遭警網包圍突襲,當場查獲酒店工作小姐們在包廂裸露胸部陪酒。該酒店主打脫衣陪酒,少爺帶女服務生進入包廂時會播放舞曲,酒店上班女服務生在一首歌的時間內脫光衣服,秀舞磨蹭客人,之後穿回褲子,赤裸上半身陪酒。警方逮捕14名涉嫌脫衣陪酒【酒店小姐】【酒店公關】、8名酒客及酒店負責人、4名少爺,偵訊後業者被依妨害風化罪送辦。據調查,這間KTV的服務小姐大多是30出頭歲的酒店兼差輕熟女,少爺把客人帶進包廂後,會詢問客人:「需要幾個小姐?」之後少爺會把小姐們帶到客人的包廂,順帶關上包廂門,並開始播放快節奏的舞曲,小姐則在一首歌的時間內脫光衣服秀舞、磨蹭客人,一名熟客說:「算是歡迎的儀式!」之後小姐會穿回褲子,赤裸上半身陪客人飲酒歡唱。新興分局表示,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及新興分局,昨日(17)日晚間10時許,共同持高雄地院搜索票,在新興區大同一路某大樓16樓KTV包廂內查獲女服務生上空裸露脫衣陪酒。警方先控制住酒店外泊車員工,大批便衣警力立刻搭乘電梯直搗16樓酒店大廳,迅速衝進不同包廂內突襲,結果發現其中4間包廂內,有未穿衣露奶的小姐正在盡情熱舞中,或是上空坐在沙發與男客聊天談心。警方清查發現,該酒店為了能在防疫期間吸引酒客上門,還特地拍攝專業的防疫宣導影片在門口播放,除了強調員工都依照政策固定噴酒精消毒電梯與包廂,也會嚴格執行體溫測量,不只如此,影片中更是穿插幾張身材火辣的酒店小姐照片吸引酒客目光。警方在現場搜查5處包廂,帶回8名男客及18名女服務生,其中有14名女服務生涉及脫衣陪酒,警方一併逮捕林姓負責人(28歲)及少爺服務生等4人,同時查扣營業所得5萬9390元、領檯紀錄表、手機及監視器設備等證物。警方訊後將林姓負責人及4名員工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脫衣陪酒的14名女服務生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興分局表示,該分局在今年下半年,總計查獲妨害風化案件20件88人,並曾於9月在新興區和平一路查獲脫衣陪酒1件18人,警方呼籲不法業者不要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新興分局絕對持續性的繼續掃蕩轄內不法色情業者,淨化治安環境。

梁爵 said...

酒店上班技巧安全最重要
2021.01.15酒店經紀梁小尊又要開講啦!許多來找我梁曉尊酒店打工面試應徵工作的求職者,在詢問酒店工作相關資訊時,常遺漏了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在酒店上班有那些是必須要注意的地方。相信有許多人在網路或報紙上酒店上班求職時,常看到很多廣告內容都強調薪水有多少,卻忘了告訴想到酒店工作的各位,酒店這個環境有那些是要注意的,這裡我酒店經紀梁曉尊就提供一些相關安全資訊給大家。
酒店經紀教妳選擇酒店兼差內容與環境
就梁小尊長期觀察酒店這個環境,只要酒店內部裝潢明亮看起來乾淨整潔,這樣的酒店工作內容幾乎都是十分單純,穿著小禮服或是便服的方式坐檯,工作內容都是【酒店小姐】【酒店公關】陪客人喝酒、唱歌、聊天以及做些桌面服務(整理桌面,保持清潔)這一方面的基本互動。很多玩的比較瘋的酒店內部裝潢普遍昏暗、陳舊及髒亂且常會飄有異味。如果您希望的工作內容相較單純些的話,可依照上述的方式做一個初步判斷。
酒店經紀梁曉尊教妳出場如何自保在我們這裡工作的公關面對出場問題有絕對選擇權。但單純出場陪客人去續攤或是約個小會是在所難免的,畢竟在酒店上班是要營造出與客人有如戀愛的感覺。當然公關都要先觀察客人在包廂與自已的互動,以及觀察客人酒後的行為,做為是否要跟客人出場的判斷。當然客人在詢問公關要不要出場的時候,公關必須詢問客人出場要去的地點,以及有無其他同行友人,最後要再與幹部回報與確認,如此才能大幅降低出場的危險。但難免有些客人說要出場的地點跟實際去的地點不同。例如:客人說要去吃消夜結果車子開到汽車旅館或是住家(私人場所),如果遇到這種狀況,在客人把車停靠在汽車旅館入口的時候,請直接當櫃檯小姐的面前先行下車,並直接回報店家行政與幹部,同時店家行政也會立即連絡酒店經紀人回報狀況,其餘的事情都交由公司處理即可。

梁爵 said...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一棟大樓,昨天(24日)晚間9時許發生砍人事件。兩派酒店經紀公司因搶酒店小姐問題相約談判,過程中一言不和爆發衝突,混亂中,一名34歲的酒店工作廖姓男子遭砍,當場血流如注,警消獲報趕抵,趕緊將其送醫,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循監視器通知涉案的7人到案,依妨害秩序、傷害罪嫌偵辦。據了解,周姓主嫌和陳姓酒店經紀負責人,先前也曾因為協調酒店公關間的跳槽合約問題,鬧的不太開心,昨(24)日是二度因為這事,相約見面。周姓主嫌帶著6名同黨到林森北路的經紀公司,雙方才講沒幾句、就爆發衝突,一群人拿出棍棒狂毆,還亮出刀子朝陳姓酒店經紀負責人朋友身上揮砍,導致他手臂遭劃傷。,因酒店小姐合約問題相約談判,雙方人馬共9人一碰面,才談沒幾句就爆發口角,進而演變衝突,混亂中,廖男遭人持西瓜刀砍傷左手臂濺血,傷人一方見狀隨即一哄而散。警消獲報趕抵,發現酒店工作廖男左手臂受有刀傷,立即將其包紮後,送往醫院救治,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調查,廖男旗下的1名酒店小姐,與另家經紀公司的周姓男子(27歲)為好友,女方私下抱怨在廖男旗下待遇不好,酒店環境又差,希望轉換經紀公司,周男則在前陣子就找廖男等人談過此事,但沒有共識。昨天周男又率領其他酒店兼職黑道幫派6人前往廖男的公司,雙方沒談幾句就發生衝突,周男一派共有7人,還拿西瓜刀將廖男砍傷,隨即逃離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周等7人,陸續在今天凌晨通知到案,並依法移送。
有關於【酒店合約/簽約】的問題!知名律師兼北市檢察官做一次總解答讓妳們解決心中的困惑。
1:已現在酒店上班酒店打工沒有所謂的簽合約/切結書,因為這樣是綁小姐的做法,很不道德…【酒店上班小姐總有一天會離開,強求她留在八大這是不人道的行為】
2:在職人員想更換經紀人或酒店不想做了…卻有合約在身怎麼辦~…!?律師事務所表示直接跟你說可以馬上離開了
a : 酒店應徵合約內容本身要件要有【商營利事業登記編號/還有政府認證核發蓋章】因為這些文件都是要繳稅的….一但登報稅了,您自己想想 妳在酒店兼差職期間這幾年{妳}家人~早就會知道你在八大行業了…..反而家人卻沒發現,每年也都沒有繳稅單更沒有勞健保,因為這份是假合約【法律用語:偽造文書】
b :合約內容常有一段話:幾年以內不能離職/幾年內不能更換經紀人。這番話已經觸犯【法律用語:強制罪】
c :從一開始的違法合約到內容的不人道,甚至離職還又要賠償..。知名檢察官跟妳說【妳被唬了】
d :重頭到尾觸法的假合約,真的到警察局/法院 {妳}是贏家。
e :檢察事務所表示快十五年了…我還沒見過有經紀公司拿著合約去警局敢賭這件事。